範圍:1-2 荷西統治及鄭氏政權
海洋台灣的崛起
(一)地理位置的重要
1.16、17世紀,台灣成為西方競逐的目標→東亞海域的樞紐(傳教、商業利益、香料)
2.16世紀葡萄牙(澳門、天主教)稱台灣為Formosa
3.荷蘭(印尼、基督教、1624);西班牙(菲律賓、天主教、1626)
(二)原住民、漢人、日本人的活動
1.原住民:(北)馬賽人→擅航海交易計算
2.漢人(澎湖):唐末→已有人定居
元→具軍事價值,設巡檢司
明初→海禁。墟澎,將漁民遷回大陸,澎湖成了走私中心
市舶司(海關、外交),負責外國朝貢及貿易事宜,禁止民間自由與外國接觸
明末→加重澎湖防務,海盜(林道乾、顏思齊、李旦、鄭芝龍)由澎湖到台灣
3.日本人:日本海盜常出沒北台灣
日本官方曾想將台灣納入勢力範圍:16世紀末,豐成秀吉;17世紀初,德川家康
日本在台活動終止:德川幕府→鎖國政策
荷蘭人的統治
(一)荷蘭入據台灣
時間:1624年
背景:荷蘭兩度進犯澎湖,為明朝沈有容擊退。在明朝的默許下,轉入台灣38年
統治:由荷蘭東印度公司代為統治
過程:以大員為中心,建 熱蘭遮城(安平古堡)→行政中心;普羅民遮城(赤崁樓)→商務中心。並於
1642年趕走西班牙人
(二)荷蘭的統治策略
政策:鎮壓、安撫、教化。曾以武力鎮壓大肚番王,迫使其與東印度公司訂約表示服從
統治:採「地方會議」,長老擁有藤杖,在社內得行使司法權。
傳教:傳教士以羅馬字拼寫當地原住民的語言,並教導其使用。其後多用於土地契約「新港文書」上
反抗:1652年,因甘蔗減產和加重徵收人頭稅,引起郭懷一抗荷
(三)荷據時期的經濟發展
農業拓墾:引入中國漢人勞力和耕作技術,荷蘭東印度公司提供土地、牛隻、農具、種子、水利設施,
漢人承租「王田」耕作,進而擁有私人田產
貿易:主要貿易國為日本、美國。曾三次與鄭芝龍簽訂商約,由鄭氏供應中國貨品。在貿易過程中,
荷蘭曾與日本發生「濱田彌兵衛事件」,最後由荷蘭屈服示好,但因1635年日本鎖國,於是中
斷了與談灣之間的貿易
西班牙在北台灣的統治
時間:1626年占領北台灣
過程:在基隆建聖薩爾瓦多城,淡水建聖多明哥城
不順利:士兵水土不服、神父被殺、日本鎖國、菲律賓反抗事件
鄭成功建立漢人政權
背景:流寇攻陷北京,清兵入關占領北京,部分明朝宗室南下。清初(1656)海禁令,荷蘭通譯何斌獻
策下,鄭成功於台南鹿耳門登陸
統治:赤崁地方→東都明京;大員地區→安平鎮,設承天府於普羅民遮城。鹽水溪以北設天興縣,以
南設萬年縣
鄭氏政權的治理與經營
(一)內部經營
1.軍屯政策
2.陳永華,1665台南建孔廟
3.沈光文在荷據時期在台開館授徒,並在鄭氏時期創東吟社
4.各地耕作壓縮到原住民,劉國軒VS大肚番王 沙轆社
(二)對外關係
1.主要和日本、呂宋貿易,尤其是和日本關係最密切
2.英國東印度公司曾於1670年派船來台,稱鄭經為台灣王,並簽訂通商條約,在安平設立商館
3.三藩之亂,鄭經出兵。和在廈門設商館的英國購買武器
4.清朝曾招撫鄭經,最後仍沒結果。談判事項:鄭氏在台仍有統治權、不薙髮、權力世襲、稱臣納貢
(三)政權結束
時間:1684年
背景:鄭經過世,馮錫範結合劉國軒等人,謀害鄭克臧,擁立鄭克塽。1683年,清派施琅率兵攻台,
鄭克塽投降。1684年,台灣納入清朝版圖